
张曙光情人罗某月供1.6万
张曙光情人罗某月供1.6万,这个就是当有权有势的官员情人的好处,不用辛苦的做任何事情,但是总有人会想尽办法地给她送钱,因为讨好了官员的情人,其实就是间接地讨好了官员,官员是官员情人获得虚荣的工具,官员情人又是官员发泄性欲的工具,双方各自满足自己的需求,看上去似乎很公平。
56岁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47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曙光在法庭上称,他刚被提拔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就认识了罗某,之后喜欢上罗某,因此,在追求罗某的那段时间的花销比较大。杨建宇为了讨好张曙光,就让罗某去了杨建宇的公司,以新员工的名义给罗某发工资,月薪1.6万元,名义上是让她为杨建宇的公司作企业文化形象,但这是个托词,纯粹是为了以这个名义给罗某钱。
婚外情怎么处罚
婚外情是指有婚姻关系的其中一人,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超出友谊的关系(不论是否有性行为),也称作出轨。法律上,性关系被视为是外遇的必要因素,此性关系是指已婚者与非配偶发生自愿性的性行为。
张曙光已有配偶,但是他却与配偶以外的罗某经常性发生性关系,典型的婚外情现象,张曙光那么聪明,不可能在结婚以后还跟别的女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那样的话就构成重婚罪了,婚外情对像他这样的官员来说是比较保险的,因为,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处罚婚外情,只有对重婚者才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一般婚外情不一定具有这样的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