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女主播遭死亡威胁,疯狂粉丝因爱生恨不罕见。粉丝喜欢的也不全是偶像本人,是将个人的理想投射到了偶像身上,喜欢的是自己想象出来的那个人。而且,这种喜欢会随着某些事消失不见,那个人瞬间就失去了魔力。这个粉丝说的“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真的很吓人,主持人悦悦的同事也在问,真的等到出事了才处理吗?这种行为在刑法上被称为犯意表示,需要负责吗?
事件回顾:
北京台女主播遭疯狂粉丝死亡威胁 求助"平安北京"
微博认证为“北京电视台双语主持人刘洪悦”的微博账号“BTV悦悦”,昨日在微博上曝光一名疯狂粉丝“shengge的玫瑰”22日发的微博,内容充满威胁口吻,称“不要指望我会对你心慈手软、手下留情,就在今天,就在此地,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小妮子,今天晚上就是你的死期”等等,“BTV悦悦”在微博中,询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这样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及刘洪悦BTV的一些同事,纷纷转发此微博并进行呼吁。(来源于人民网)
专家律师易轶点评:
犯意表示不受处罚
恐吓主持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我们联系了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易轶律师。易轶律师介绍到,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流露出某种犯罪的意思,比如说,我真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给杀了!或者说现在这个社会人不发横财不富,马不食夜草不肥,自己将来也想当江洋大盗或者贪官污吏之类的话,但是没有任何行动,仅仅是一种犯罪意思的表露,这本身不是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预备。这一点是要注意的,因为刑法只惩罚有行为的情况,即所谓“思想不犯罪”。
所以,没有实际的准备行为,仅仅有犯意流露的,这不能算是犯罪。如果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采取的预备行为,而不仅仅是犯意流露,比如说,某人为了犯罪,邀约、联络、勾结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计划、方案,这就不仅仅是犯意流露,而是实实在在的预备行为。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没事带点辣椒水
@通同点:悦悦对shengge做了什么令人发指,惨无人道的事,才令他如此失态失仪,要面壁好好思过下。
@我心永恒的世界空间:注意安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_XUDONGMEI_:没事带点辣椒水。
结语:
粉丝恐吓的行为目前会受到行政处罚,悦悦报警的做法是对的。女生们为了安全,要学会对付色狼的自己的方法哦。(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