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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正式离职央视 将回母校任教(图)

2013年12月17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导语:

崔永元离开央视,将回母校传媒大学任教。近期,关于崔永元离职央视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而崔永元本人对此一直含糊其辞,并未正面回应。崔永元是红了数十年的央视名嘴,纷纷扰扰这么多年,最终选择离开央视,回到母校授课教学。这样的结果不知是喜是忧,但既然崔永元已经下决心离开央视,作为支持者还是应该祝福。

事件回顾:

崔永元离开央视

16日凌晨,知名博主“长春国贸”在博客中爆料,知名主持人崔永元在本月6日已经正式从央视离职,解除工作关系。据央视内部知情人士透露,本月6日,崔永元确实已经从央视正式离职,目前他的所有工作关系都已经调到了中国传媒大学,预计明年年初他将正式授课教学。其实,崔永元离职央视,重返母校传媒大学做研究这件事并不让人意外。早在2012年初,他就曾透露,自己可能很快向中央电视台提出申请,调回中国传媒大学,后半辈子研究口述历史。近日,他也曾在节目录制中表露过将回母校教书做研究的心意。知情人表示,对于崔永元回校做研究这件事,传媒大学方面也特别重视。目前已经把南院图书馆改成了“口述历史研究中心及口述历史博物馆”。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能则是口述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等,未来口述历史研究有望成立专业。

法邦时评:

用人单位何时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崔永元离开央视,应属自主辞职,而不是用人单位辞退。那么除去自主离职,被迫离职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崔永元离开央视应不属上述情形。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支持崔永元

@杨小沐奶奶:崔永元离开央视,还带着抑郁症。这世上有太多的人带病生存,各种病,已知未知,已查未查,可治不可治……未到死期,都要努力的活着。有信仰,活着有个精神支柱。

@Psychology窦:外人看他的社会功能,生活自理、遵纪守法、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确好了,可是效率如何,内心痛苦程度一般人很难知道。崔永元离开央视,我的第一反应是小崔好了么?

@Louis__Li:崔永元离开央视,因为绿卡离开央视才是真相!抑郁症只是借口!

@好摄女:崔永元离开央视,回到广院,做口述历史,挺好的!

结语:

他表面风光,内心深沉。他言辞犀利,却极尽包容。他温和不争,却心怀天下。他是央视的崔永元,他的选择却是最终离开央视。看得太透,就会活得太痛。心肠太软,就会为现世断肠。心存罡气,就会郁郁寡欢。或许崔永元离开央视才是最好的结局,去口述历史,进行文化的研究与传承。对于离职,程序还要遵守,有问题找律师吧。(法邦网)

[责任编辑:田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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