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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恋大2岁女星 视听资料证据的特点(图)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林俊杰恋大2岁女星

林俊杰恋大2岁女星,林俊杰去年10月份在演唱会上说在追一个人,一直追不到。高富帅的感情也很坎坷啊,但是他还是找到了那个人。但为什么不是Hebe,伤心。

近日,歌手林俊杰被拍到与台湾本土剧女星高宇蓁同游,对方大他两岁,今年35岁。林俊杰早前放话暗恋Hebe,但私下绯闻却与Hebe无关。这位女星高宇蓁被拍到与林俊杰一起K歌,还与其一同回家。高宇蓁曾晒出戴耳机的自拍照,并称“听到你的声音就安心了”,疑似正在听林俊杰的歌曲,暧昧隔空传情。

视听资料证据的特点

微博截图和照片都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

1.视听资料表现为含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载体;

2.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

3.具有动态直观性;

4.对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审查都需要依赖科学技术。

视听资料法律区域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试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邦网)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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