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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蔡依林新歌《电话皇后》网络完整版被提前曝光,使的网友可以在网上完整的听到此首所谓还没发布的“新歌”。当然,针对此次曝光事件,涉事人员已被解雇,但其经济公司声称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新歌《电话皇后》被曝光
歌坛天后蔡依林11月将推出新专辑,她对作品保密到家,但新造型与MV场景上周却外泄,让经纪公司气炸,后发现元凶是负责MV拍摄的制作公司外包的美术设计助理,该助理已遭开除。
没想到今她的新歌《电话皇后》也被提前曝光!该曲已经可以在视频网站听到完整版,Jolin与经纪人目前在纽约拍MV,得知此事非常气愤,所属华纳唱片也无奈表示:“这首歌音档都还在我们公司手上,没给任何人,我们也很纳闷到底是从哪里流出去的,目前仍在调查中,我们已请同事要求网站把歌曲下架,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对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同意,而将录音录像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侵犯了录音录像制作者相关的知识产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其实际损失,要求侵权人依法予以赔偿。
新歌mv未发布就遭他人曝光,可能对广大的粉丝们来说是一种从天而降福利。但是,对于想以此来营利的经纪公司来说,确实不小的打击,而且这确实也是一种很可耻的侵权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是理所应当的。(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