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董洁未离婚
潘粤明董洁未离婚,婚礼关系存续。两人从《红衣坊》结缘,之后恋爱被称为金童玉女。后来董洁成潘粤明嗜赌成性,吃软饭,两人婚变。爱情童话终告破灭。
昨日,潘粤明诉董洁经纪人案在北京正式开庭审理。因董洁团队未到场,没有最终宣判。但是潘粤明工作室负责人陈小姐说,潘粤明和董洁尚未离婚,两人还在婚姻存续期间。
婚姻存续期间怎么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指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94年以前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的称事实婚姻,现在同居而不登记的都是非法同居,相互之间无夫妻权利义务。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只要没有离婚,两人的感情或许还有转机。虽然两人在媒体面前鏖战,但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知能不能再走到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