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汤唯情趣芭比娃娃网上热卖,汤唯长得美也是错吗?艺人给我们带了朗朗笑声或是艺术享受,商家跟艺人一般是商业合作的形式。制造人家的芭比娃娃真是五行缺德,就是一般人想想也够恶心的。要是经过艺人的授权,就是艺人想的开,外人不能说什么。但是,商人为了赚钱,就制造人家的情趣芭比娃娃,不告你才怪。制造汤唯版芭比娃娃,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汤唯一方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事件回顾:
汤唯情趣芭比娃娃爆红网络:几近全裸其经纪人将告侵权
近日,一组汤唯版性感情趣芭比娃娃图在网络上流传。“汤唯”版娃娃跟真人十分相似,服装也很性感。有网友评价道:“我都不敢看了,这姑娘穿的真省布。”还有的网友"喷血"问价:“这个哪有卖的……”
“汤唯”版娃娃跟真人十分相似,服装也很性感。对此,汤唯经纪人谢小姐表示从来没有做过授权,事情已交给律师处理,不会姑息任何侵权行为。(来源于人民网)
法邦时评:
怎么认定侵犯肖像权?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根据目前的调查取证,该芭比娃娃可能来源于境外,汤唯的经纪人称没有对其做过授权,即未经本人同意。该芭比娃娃深受宅男喜爱,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制造销售汤唯版芭比娃娃无疑侵犯了汤唯的肖像权。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小米饭饭团团:你妹妹的侮辱我偶像。
@轻风之蔽月:还让人家过不。
@菊老板改邪归正不再歧视异性恋:不就是头雕配了个包胶素体么……
@21g简单设计:严重失真,欺负咱没看过色戒啊。
结语:
据说,充气娃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希特勒为了纳粹士兵解燃眉之急派人制造的。在外国,使用充气娃娃不会被认为是变态的行为,而是很注重生活品质的一种表现。但是,充气娃娃侵权就太让人难以忍受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