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贝尔文学奖揭晓
诺贝尔文学奖揭晓,第13位女获奖作家站到了2013年的诺基亚文学奖领奖台上。她领奖时年过八旬,从她的创作路程中,我们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坚持有多重要。
瑞典文学院宣布,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为加拿大女作家艾丽斯·芒罗。她也是第13位获得这一奖项的女作家。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当天中午在瑞典文学院会议厅先后用瑞典语和英语宣布了获奖者姓名,并将芒罗称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
授奖程序导致的法律问题
网络报道,“诺贝尔获奖者名单在每年的10月中旬公布,授奖仪式于诺贝尔的逝世日12月10日在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瑞典国王亲自出席大会并授奖。授奖仪式后,还要在市政大厅举行晚宴和舞会。诺贝尔和平奖的仪式比较简单,也是和其他奖在同一时间在挪威的奥斯陆大学的讲演厅中举行。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授奖仪式上接受奖状、金质奖章和奖金支票,还要在晚宴上作3分钟的即席演讲”。据此可以断定,诺贝尔奖的授奖程序存在法律问题。
诺贝尔在遗嘱中,没有确定同年的2项以上的奖项,可不可以同时授予一个人,但诺贝尔奖的提名,一个人可以在同年被提名多项;并且不同的诺贝尔奖项,由不同的评奖委员会进行,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人同时获得2项或2项以上诺贝尔奖的可能,产生了一个人可以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同时,得到其他诺贝尔奖的可能。事情很明显,如果一个人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同时,获得其他诺贝尔奖项,由于在瑞典的授奖仪式和在挪威的授奖仪式同时举行,他无法在领取诺贝尔和平奖的同时,领取其他奖项的诺贝尔奖金。假如出现这样的情况,诺贝尔委员会就必须为诺贝尔遗嘱,再补充一些内容。
诺贝尔授奖程序导致的法律问题,并非局限在诺贝尔遗嘱的解释方面,事实上还存在导致外交问题的可能性,存在这样的问题,使得诺贝尔授奖程序导致的法律问题戏剧化了和复杂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