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风波殃及晶晶
霍家争产风波已经殃及郭晶晶霍启刚夫妇,他们已经搬出单住。霍家家大业大,资产无数,儿女众多,这样一来就为争家产埋下伏笔。人多嘴杂想法多,说不定就有人觉得家产分得不均不公正,暗中谋划翻身。
“跳水皇后”郭晶晶自去年嫁入霍家之后,关于“晶刚宝宝”的消息一直封锁的很严。2012年8月27日,郭晶晶在香港养和医院为霍启刚诞下一名3.3公斤的男婴。近日,三个月大的“晶刚宝宝”却因为霍家家产纷争而和“晶刚爸妈”一起搬出了霍家大宅。同时,三个月大“晶刚宝宝”的萌照也被媒体曝光。
遗产继承的法定顺位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豪门的辛酸,也只有身在豪门之中才知道。光鲜外表的背后,是什么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家大业大压力山大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