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羡林抱怨日记走红
季羡林抱怨日记走红,季羡林的这篇日记其实是用自己的内心独白打破了以往的宣传语境,因为当时年轻的季羡林对于所学学科的考试反感,就已经到了必须要爆粗口的程度,而且他在日记里还真就骂了学校和这些教授,其实这样的心态感受,只要是大学毕业的人,在漫长的十几年求学生涯中,谁又没有过对某一学科或者学校类似的抱怨和苦恼呢,我们只能说这是“人之常情”。
“没做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近日,网民“我的受骗经历”在微博发了这样一张截图。如果不知道文字的来源,许多人可能认为这只是某位“学渣”被考试所逼发出的愤怒呼声。然而,事实上,这段话却的确来自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微博发出后,这段话被转发评论近6万余次,网民纷纷赞叹大师的日记“真性情”,但也不乏部分质疑伪作的声音。
偷看日记侵犯隐私权
《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