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年薪30万父亲起诉14岁儿,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变质,实行AA制,签订婚前协议,为了房子可以瞬间离婚复婚。人的情感到底是有多大的韧性?父母子女之间的联络也变得薄弱,维系双方的多是生活费、抚养费等等。
父亲这么残忍的对待14岁的小孩子,等他老了还指望孩子给他养老不?孩子长大了,他怎么面对孩子?我们情感上不能接受这种行为,那么法律会允许吗?在什么情况下,法律允许不扶养孩子的一方变更对孩子的抚养费呢?
事件回顾:
年薪30万父亲起诉14岁儿子要求降低抚养费
陈先生是渝北区人,2009年离婚,当时儿子10岁。因双方自愿离婚,签了一份协议后,经营了15年的婚姻散伙。
重点要讲讲这份离婚协议。该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儿子抚养费的约定比较详细。在共同财产上,两人有5套房屋,陈先生和前妻各分得1套,另外3套房中的50%产权归前妻,另外50%由他赠与儿子;给儿子的抚养费,陈先生按照上一年度总收入的25%,按年支付给前妻。
陈先生自称,他支付了4年抚养费,总共给了30万余元。现在经济大环境不好,他从2012年开始,收入大幅下降。他离婚不到一年重组家庭,已与现任妻子生育了子女,妻子是全职太太,自己既要承担一家三口的开支,又要负担房屋按揭,还要给付抚养费。如果再按年收入的25%支付抚养费,确实不堪重负。
陈先生说,前妻也将属于她名下两套房屋50%的产权赠与儿子,儿子拥有2.5套房屋的产权。如果自己按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儿子有两套房的租金收入,再加上前妻应承担的抚养责任,足以保障儿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所以,他要求将抚养费标准降低为3000元/月。(来源于中青网)
法邦时评:
抚养费包括什么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什么情况下变更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可请求减少给付。
父亲年薪30多万元,还说自己收入降低、家庭负担重,将14岁的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降低抚养费标准。法院认为,陈先生和前妻约定抚养费标准,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陈先生自称2012年以来收入大幅减少,与查证事实不符。该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渝中区法院最终驳回起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韩海宁1:这样的父母真不多见,珍稀物种,那你还不如不生孩子,
@石家庄微吧:不少子女起诉父母,要求提高抚养费,而父母起诉子女要求降低标准的,比较少见。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
@韩海宁1:《年薪30万父亲起诉14岁儿子要求降低抚养费》《父母3年来24小时按压儿子心脏延续其生命》。同是父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结语:
离婚了,不是断绝了父子关系,何必把事情做绝?而且,一旦生为父母子女关系,就一辈子都是,不管这种关系带来多少痛苦快乐,都无法选择。(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