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近日,一期“非你莫属”求职节目中,在网上的点击量高达几百万。究其原因,竟是因为一位亿万富翁的参加。据了解,这位富翁曾经是一百多家连锁店的老板,后因经营不善破产,负债千万,对于他此次求职行为很多网友表示鼓励支持,正如一位网友所说:潮起潮落常有时,踏平圪坷奏凯歌!祝愿他能破茧重生。
事件回顾:
亿万富翁破产求职
王用明是北京某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3月他登上天津卫视的《非你莫属》求职节目后“走红”。
“1996年到1998年,我经营了一家咖啡馆和舞厅,1999年至今,在北京创建了两家企业和一个自主的男装品牌。近两年,我更多时候在外头给一些公司做战略、营销顾问,挣来的钱用于还债。”王用明在节目中这样介绍自己。
王用明说,1999年,他不顾家人的反对辞职,携带1万元一路北上下海经商,成功赚到第一桶金。后来,他注册北京某服饰有限公司,发展高峰时期曾拥有100多家服装连锁店,一年流水达到数亿元。但后期由于市场和经营问题导致企业濒临破产,负债上千万。在《非你莫属》节目中,王用明的求职职位是企业高管,但最终他被在场的“BOSS”灭灯,未能获得理想中的工作职位。(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法邦点评: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曾经的亿万富翁如今负债累累,为了帮扶王用明重新创业、积累还款资本创造条件,执行法官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那么,公司破产之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网友评论(腾讯微博):
只要精神不败就有希望
@什么是真的: 人吗,都是三起三落过到老,不能因为他现在经济不景气,就把他给否决了,相信你一定会东山再起的。
@小果港湾: 积极心态,重新开始,争取再创佳绩!国内创业环境是比较恶劣,我们都有过失败的经历,只要精神不败就有起来的希望!
@郑州小伟哥: 羡慕你的人生,曾经成功过,未来注定也是成功的,尽管现在很坎坷。
结语: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今天重又走进风雨,不能随波浮沉,再苦再难也要坚强。(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