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未婚妈妈也可办出生证
湖北未婚妈妈也可办出生证,这将意味着出生证将不再与结婚证挂钩,部分人质疑,这岂不是在怂恿未婚先孕、婚外生育?也有观点认为,这是对生育权的尊重。对于既成事实的未婚生育,社会不应歧视。不管者是不是社会制度的完善,还是会演变为变相支持未婚生育的催化剂,我国的人口始终是一个问题。
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新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这意味着今后在湖北,未婚妈妈也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了。
出生证的基本作用
未婚妈妈也可办出生证,未婚妈妈为什么要办出生证,出生证到底又有哪些作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