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薪获18万一角硬币
讨薪获18万一角硬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给人本吨硬币,怎么搬、怎么花都是问题,债务人这不是成心的吗?如果真的是恶意不执行民事判决,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6岁的侯先生随州老板庞某签订了施工协议,庞某将随州市一桥梁建设的挖桩任务交给侯先生,包工价格为每根2300元,开工付生活费1000元,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写协议时错将“每排2300元”写成“每根2300元”,施工由此中止。多次协商未果,侯先生将庞某告上法庭。2013年8月12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可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对方支付的竟然是18万枚白花花的一角硬币,重达半吨。银行方表示,将抽调约10名工作人员开展清点工作,争取在2天内将其兑换到位。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或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