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检方今日决定是否逮捕李在镕
据韩国媒体报道,负责调查“亲信干政”事件的独立检察组(简称“独检组”)对三星副会长李在镕及三星领导层相关涉案人员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是否对其申请逮捕令只是独检组何时肯下定决心的问题。考虑到三星在“亲信干政”事件中涉案较深且案情重大,独检组发言人李圭哲15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独检组最早将于16日决定是否对涉嫌行贿与作伪证的三星副会长李在镕申请逮捕令。
据悉,根据独检组对三星相关涉案人员传唤并进一步搜集、核实犯罪证据材料等系列调查工作后,基本掌握了李在镕存在涉嫌行贿与作伪证等相关犯罪情况,有必要对其采取逮捕措施。但是,独检组考虑到三星在韩国经济中的独特地位等众多因素,对其是否实施逮捕,独检组成员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有人主张,李在镕的犯罪事实清楚且证据充足,应对他申请逮捕;但也有人认为,逮捕李在镕将给韩国经济带来消极影响,应慎重考虑。(新闻来源:凤凰网)
行贿如何处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同时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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