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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法律义务带孙

2011年04月29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这种现象的出现还得从我国的传统和现实二个方面来看,我们国家传统上以儒家的“家庭”思想影响为主,很重视家庭亲情,以尊老爱幼、儿孙满堂为福,做父母的把儿女抚养大了就急着想“抱孙子”,“抱孙子”就是一种福气,在长期的这种思想和现象影响下,逐渐在人们的头脑中演变成带孙子是父母的义务。

随着当前社会物质的丰富和各种观念的冲击,传统的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被打破,在“老有所依”、“老有所靠”的情形下,父母已经不再需要看儿女的“脸色”行事了,老年人也不再是除了围绕孙辈转就没有其它事情可做,现在老年人有着属于他们的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生活,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另一方面,物质的丰富也大大增加了生活成本,原先带小孩的成本比较低,父母帮带小孩的支出,在子女支付一点生活费的情况下,就能负担的起,父母也就是出力,现在不仅小孩的抚养开销很大,就是父母本身的生活开销也很大了,在这种情形下,仅支付一点生活费远不够开销,更无法谈及老年人自己有自己丰富多彩的生活支出了。这种背景为“有偿带孙”观念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在我们国家,关于“抚养”法律义务方面的规定,在《婚姻法》中有下面几种情形:1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2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3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4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从上面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不是第三种情形,那么父母是没有法律义务带孙的。从这点出发,“有偿带孙”未尝不可。

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有偿带孙”可以是件父母子女都受益的好事,父母通过帮带孙子可以合理获得“报酬”,不管这报酬最终是用在孙子身上还是他们自己身上,在他们看来,那是花自己的钱,心情比较愉悦,另一方面父母得到“报酬”更会用心用力去照管孙子,抱怨也会随之减少,而年轻人表面上看支付了一定的所谓“报酬”,但实际获利可能更多,比如甚至父母挣取的这些钱,可能连本带利都用在小孩的花销,家庭生活的支出等方面。

当然,这种“有偿带孙”的情形也要看做子女的经济能力,过重要求子女按时支付一定金额,产生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负面。

这种现象之所以能引起网友热议,主要是因为它对我们传统的观念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细细想想,之前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也多少带有点小孩的照顾费在其中,父母帮照顾小孩了,就会多给点,只是这二种费用差距大,加上传统观念人们更想强调亲情而不是金钱,而现在有人提出来,明确、具体金钱化,所以给人造成视线和观念上的冲击。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常敬泉律师 雷振清律师

(常敬泉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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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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