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一件事情,两个版本?

2011年08月30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最近许云鹤这个名字大家又熟悉了,网络上大多冠以“天津版彭宇”的名号,对于其到底是“交通肇事”还是“助人为乐”的争论,网络几乎全部倒向了许云鹤,就在天津中院开庭当天结束后,当王秀芝一家从法院出来后,面对的无一是围观群众的道德谴责,甚至他们招的出租车司机最后也拒载他们。道德的力量无疑是巨大的,但为什么一审法院判决却让世人都如此难以接受了?

一审法院认定许云鹤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的原因在于:许云鹤在并道之后发现王秀芝距此仅4到5米,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王秀芝作为行人发现车辆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失措,其倒地必然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笔者认为此结论有待商榷。

交通事故作为一般普通的侵权案件,应当符合侵权案件的的四个要素: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联系以及存在过错。就本案而言,作为原告的王秀芝并不能充分证明其受伤是由于许云鹤的“过错”所致,即无法确认二者之间有因果联系。首先,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可以作证,至少目前没有找到;其次,事故之后的司法鉴定报告以及医院医生的证明,也无法证明王秀芝确系由许云鹤过错所致。鉴定报告而是用了一个很“中立”的表述:既无法确定王秀芝是自己摔伤所致,也无法确定是由许云鹤所致。再次,事发现场没有监控探头,无法还原事发经过,导致这件事情双方各执一词,无法确定。

一审法院认定,许云鹤驾驶未购买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车辆上路,存在过错,但笔者认为,是否购买交强险与本案的发生没有直接联系。为什么要规定交强险,就是充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即使许云鹤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强制险而上路,存在过错,难道就以此认定王秀芝的受伤就是与许云鹤有“因果联系”,法院的上述结论太过牵强,就连许云鹤本人也说,马路上那么多车辆,每辆车离王秀芝都很近,那岂不是每辆车都有责任呢?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但大家不要忘记,公平原则只适用于在法律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得以适用,而在交通事故处理当中,如果原告不能证明其受伤与被告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不能责任。公平原则,看似照顾了无辜的“受害方”,却在无形中伤害了肇事方的利益,牺牲一方的正当利益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利益,“公平”也是不公平的。

今天新闻又报道了在江苏一起类似的事故,但因当时有监控探头,所以事故真相很容易就浮出水面,但又一次不得不让我们深思,我们的道德水平难道下滑的如此厉害?道德是没有强制力的,如果仅仅依靠道德,那法律也不将存在;当道德不足以调节整个社会的时候,法律是人们心中最后的“正义的天平”,由衷的希望,二审的天平不要再倾斜,法律保障的不是某一方的利益,而是人们心中对于法律神圣的向往和追求。

(向鹏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向鹏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向鹏律师
向鹏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曾经在检察院工作,曾任职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诉调...
向鹏律师
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