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管理大师曾经这样说:法律风险是二十一世纪最大的风险。近来,一些地方的企业主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纷纷选择了“跑路”,一时间造成了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一些企业和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风险时而没有意识到或者被忽略,而当风险出现时老板选择“跑路”撒手不管一走了之的愚蠢做法更不是什么高招,甚至将业主个人推向将要面临和承受巨大法律风险的漩涡中。
外部因素的一些法律风险。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长期以来积累的金融矛盾如地方政府高负债率、负利息、实业资本与投机资本巨大的利润差、蔓延到全国各地的高利贷现象等都是可能导致老板“跑路”事件的原因之一。老板“跑路”不是偶然的、孤立的事件,是近一个时期经济矛盾集中爆发的体现,是市场要素严重扭曲、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法律风险意识淡漠的结果。
经营上的一些法律风险。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宏观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中小企业当前主要面临三个层面的压力:第一,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趋势明显,市场疲软,人力成本增加,原材料涨价,企业亏损面逐步蔓延;第二,为了控制和防治通货膨胀,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在减缓;第三,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在上升,中小企业、贸易企业和行业相关联企业因融资难而或多或少参与到民间借贷之中。随着整个社会资金面的趋紧,出现“三角债”的可能性加大。资金密集型行业,面临资金短缺加剧。在复杂的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经营风险立即有转化为法律风险之可能。
不务正业面临的一些法律风险。近两年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实业资金的虚拟化现象凸显,在高利润的诱惑下,资金流向更多的高利润的投机性市场。长期以来,财务管理落后的中小企业,有些中小企业就此进入“另一个世界”(暴利行业),对主业的关注和兴趣就自然会减弱,企业的创新和经营动力严重不足,甚至有可能把实业空壳化。湖州地板界的浙江圣拉格木业有限公司就是一例,其实“圣拉格”近年在品牌建设方面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其拼花地板在中南地区颇有市场,每月的销售量可观,生产经营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但由于老板淡漠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了追逐高回报,将大量流动资金投资在其他方面而遭致失败,资金链断裂而遭致厄运。其实作为经营者,需要有理性的思维去拒绝各种诱惑从而专注于主业经营。但遗憾的是,面对市场的变革和高利润的诱惑,很多企业和企业主都难以坚守自己的底线。
自身缺乏“免疫力”面临的一些法律风险。在公司注册里似乎有其他股东、董事、监事之,细探一下只不过都是“一家子”或者“自己人”,家族化色彩浓厚,老板里里外外一把抓,独揽统揽,刚愎自用,经营计划和决策都是一句话,公司治理机制形同虚设,天然没有“免疫力”;用人唯亲,裙带关系左右,工资报酬不合理,优秀人才难留,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落后,智力上缺乏免疫因子;财务管理混乱,报表不实,多头建账,政府、工商、税务、银行等各部门各得所需,眼花缭乱,资金拆借频繁,时有民间借贷夹杂其中,有的,甚至老板个人的信用卡就相当于企业的基本账户 ,财务管理的漏洞显而易见。这样,企业自身缺乏“免疫力”本身就孕育着巨大的风险。许多已经“跑路”的老板里,自身法律意识非常淡漠,有的还有赌博等恶习,其所经营的企业没有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或者设置法务部,看不到法律已经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资源。
“跑路”后将要面临的一些法律风险。老板“跑路”事件,造成了极大社会影响,已经引起中央高层关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文,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学生案件。当陷入民间借贷等纠葛之中时,“跑路”根本解决不了危机,甚至是将自己置身于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跑路”老板将要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刑事方面的法律风险、民事方面的法律风险和行政方面的法律风险。在刑事方面,已有案例,相关司法机关已经对触犯刑法的个别“跑路”老板,分别以涉嫌非法集资等罪名绳之以法。在民事方面,主要是企业破产或者重组,对债权债务的承担。在行政方面,主要是给予已经取得的各种荣誉予以撤销,给予老板记过处分等。除此之外,老板“跑路”还造成了个人声誉和信用以及商业道德、社会责任、人品等更多无形资产损失,还将置身于无法重整旗鼓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企业的法律风险可防可控,关键就是要因地制宜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是事前评估防范、事中协调控制、事后化解消除的一系列新型法律顾问制度,让法治思想侵润透企业整个生产经营全要素、全过程,对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财务成本、经营决策等个环节进行规范和优化,消除隐患。企业家们应该从这次的“跑路”事件中,意识到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意义所在。
当前,资金短缺可能在短期内无法减缓,特别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需要因地制宜,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做好战略层面和运营层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让法制化的阳光照耀企业发展前进的道路。
(李广健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