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北京警方破获的一起“黑监狱”非法拘禁上访人员案件,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该案已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另据,人民日报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尚未宣判。”至于该案是否已经做出判决我们暂且不论,该案当中的被告人将会被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也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上访人员为何会不惜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选择去北京上访,为何时常会听到动不动就要去北京、去中央找哪个部门、找谁谁等现象屡见不鲜,百姓维权只能靠走北京上访这一条路吗?而且还走的如此的艰难!
任何一个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有其一定的社会原由,在去竭力去阻止,甚至不惜采用违反法律的手段,显然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严重者甚至反而会导致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在北京“黑监狱”截访案中,信访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该制度自新中国成立后就出具雏形,是我们党和政府注意倾听民声,加强党和人民政府联系的一种重要手段,我们党和政府也是一直是常抓不懈。人民群众选择通过上访制度以期解决关乎其切身利益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肯定了我们国家的信访制度确实已经是深入人心,在解决社会矛盾中也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有着喜人的一面。该案中,截访人员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网络舆论也普遍给出积极评价。也反映出了我们国家对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治国进程的也在不断的深入。
信访制度是在我国由各级国家机关设置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信访干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也就是说在地方国家机关也是设有信访机构的。老百姓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为何不就近选择当地信访机构,而选择去北京上访,上访过程走的如此的艰难,则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深思。治标更需治本,只有解决了信访背后的问题,才能真正杜绝“追访”、“截访”此类现象的产生。
除了信访机构外,各地还有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等机构。近年来,我国各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在逐年的增加。但是,还是能够听到群众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公正性提出质疑,以至于出现不敢诉的局面。当然,各种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法律稳定性、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等等。这对我国法院等司法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其审判权、检察权,牢牢树立其合法性、公正性,肯办事、会办事、更要敢办事,才能更进一步的取得人民群众的广泛信任,成为人民群众真正的依靠,上访数量必然会大幅度的减少、更不会出现“追访”“截访”的产生。
因而, “截访”现象宜疏不宜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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