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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对当事双方都显得尤为重要,在签订合同时更应该注意履行方面的法律风险,特许经营合同亦是如此。知名特许经营律师崔师振提示大家,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特许人违约的法律风险;二是被特许人违约给特许人带来的法律风险。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了特许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本质上是经营模式的复制,被特许人要完全掌握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实现成功复制,在经营和管理方面还需要特许人的支持和帮助。被特许人有权要求特许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和指导,以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因此,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主要义务包括:第一、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第二、店铺选址与商圈设定的标准与指导;第三,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第四,教育与培训的实施;第五,持续的指导与援助;第六,经营信息的提供;第七,商品、原材料的供给;等等。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交纳特许经营费用,接受特许人的经营指导,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等方面。
实践中,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特许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对被特许人培训义务的法律风险;特许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协助被特许人选址、建店义务的法律风险;特许人违反对被特许人经营指导义务的法律风险;特许人违反向被特许人供应设备、产品义务的法律风险;特许人违反合同约定的针对被特许人的广告宣传、产品促销义务的法律风险;特许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对被特许人进行商圈保护义务的法律风险;被特许人拖欠特许经营费用给特许人带来的法律风险;被特许人拖欠特许人派遣员工工资、货款给特许人带来的法律风险;被特许人破坏统一的特许经营体系给特许人带来的法律风险;被特许人擅自处分特许经营权给特许人带来的法律风险;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承担第三者责任的法律风险,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