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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新书出版 侵犯著作权罪(图)

2013年08月13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朱镕基新书出版

朱镕基新书出版,这位昔日总理如今再搏文坛。这已经是朱镕基出版的第三本书了,自10年前自总理任上退休以来,朱镕基一直关心国家政治的发展,如今这一本《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将于今日由人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其中的深意及见解,还要靠广大文学爱好者和政治爱好者去解读。

1987年12月至1991年4月,朱镕基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兼市长。其间,时逢上海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财政收入滑坡、工业不景气、市政基础设施陈旧、政府部门官场气息犹存。而刚直不阿的朱镕基,上台后从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入手,大刀阔斧实施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举措,为上海国际金融都市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空谈误国,空谈恐怕还少些,但清谈不少,清谈也误国”,说出此话的,正是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而说这番话时,还是上世纪90年代,他还只是上海的“一把手”。大约两年前的2011年9月8日,《朱镕基讲话实录》(四卷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更早前两年,《朱镕基答记者问》成为畅销书。退休10年后的今天,朱镕基在上海的一系列讲话、信件等集结出版。《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将于今日由人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责任编辑:田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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