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羊年春节,一波又一波互联网红包袭来!除夕之夜,不少人手机不离手,为抢到块儿八毛的红包玩得不亦乐乎。就在“微信抢红包”如火如荼地进行之时,却有消息传出,微信红包是要收税的,这一说法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春节抢红包成“新年俗”
和马年一样,许多人在羊年新春苦练“一指禅”,对着春节联欢晚会狂摇手机,“抢红包”成了“新年俗”,甚至有网友调侃说:“吃了顿年夜饭,感觉错过了几个亿。往年拜年问‘你家WiFi密码多少’,今年问‘你抢了多少红包’,真是一年更比一年高。”
有数据显示,除夕当天,微信红包收发总量达10.1亿次,是去年除夕的200倍,在零点峰值,每分钟有165万个红包被拆开。这一次大规模亮相的互联网红包,在吸引“眼球”的同时,也留下了不少游戏规则的“空白”。除了社交关系上的权衡,也引发了人们对移动支付个人所得税和资金沉淀利息收益的讨论。
微信红包是否要缴税?
“微信红包”涉及资金转移,接受资金一方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微信红包”所得具有较大偶然性,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税率为20%。然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单次不超过200元的“微信红包”与之并不具有可比性。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社交关系获得的红包性质应属于赠予,所以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如果是企业发放的红包,则属于偶然所得,应该按照20%的税率缴纳。现在微信红包刚开始兴起,都是小范围的,金额也不大。但如果将来出现了大面积的转账和第三方支付,这其中省去的巨额手续费,到时候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移动支付尚存安全隐患
调查表明,目前的互联网红包其实隐藏着安全隐患,比如让你集齐若干个赞,然后就可以兑换现金或者奖品,但途中便会诱惑你告知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另外,“抢红包”外挂则是另一个不安全因素。所有的抢红包都需要用户提供用户名和密码,同时本身也有可能被植入木马,一旦用户受到损失,官方将很难介入。
作为新兴互联网技术支持的娱乐游戏,“微信红包”在吸引“眼球”的同时,确实留下了不少游戏规则的“空白”和安全隐患。随着春节的渐行渐远,人们认为,这不仅昭示着未来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机遇与风险,同时也会带来更多法律领域的思考。(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