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嘉宾,上午好!非常高兴来到第十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第五个单元,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我们把第三楼的大场地让对了一对新人,咱们虽然是十周年的生日,但是鉴于一对新人看到那么好的场地,需要在那里举行婚礼,咱们法律人就应该献给这份爱心,这就是徐静村教授昨天所说的仁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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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概念它源于美国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关于科学共同体这样一个定义的提出,后来经过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思.韦伯提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2002年7月份,中国的法学界、司法界在黑龙江第一次联合召开了一次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学术研讨会。那是在中国的法治史上第一次提出这样一个概念,转眼14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老生常谈,14年来,中国的法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法律共同体却一直在“难产”之中,我们都说法律职业共同体它的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但问题是最近几年来虽然说中央高层最高检、最高法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文件和规定,但是我们听到的都是隆隆的雷声,却不见春雨洒下大地。
检察院说构建新型的检律关系,法官说构建良性互动的关系,我们刑辩律师说我们已经是从“三难”变成了“十难”,卷宗电子化在全国没有得到有效的铺开和落实。到最高人民法院阅卷竟然还被告知不能拍照,这就是我来北京12号也就是前天14号周五在最高院碰到的一个窘境,说不能拍卷,只能复印。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们具有统一的法律知识的背景,都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
为什么精神上不能高度的统一呢?我们是否还有共同的信仰呢?法律职业共同体它的所有的法律人究竟应该如何培养法律人所独有的法律人的人格呢?我想我会铭记徐静村教授昨天所说的四个字,在座的各位都能够铭记住,那就是仁心侠气。
非常荣幸,在这一环节我们邀请到了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建伟先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部主任王新环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虎先生以及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的李春光先生,为我们解读如何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同时我们邀请到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宋英辉先生作为点评嘉宾。我们期待上述的学者、司法界的实务界的这些领导们为我们解读如何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首先有请张建伟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