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吴王刘濞谋反案

2019年02月20日  作者:法谱知音  来源:法谱知音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导读:刘濞在封国内大量铸钱、煮盐,以扩张割据势力,图谋篡夺帝位。当时,由于天子奉行"无为而治",使刘姓宗室诸侯的势力日益壮大,于是骄纵起来,处处与朝廷对抗。吴王造反的结果是怎样的呢?揭示了怎样的法律问题?

收听经典史案故事,纵览古今法律传奇,点击下方收听完整音频故事!!点击音频注册法谱知音,领1000红包大礼!

大家好,欢迎收听“法谱知音”为您准备的《史案传奇》。我是主讲人龙大轩。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吴王刘濞谋反的故事。


吴王刘濞是高祖刘邦二哥刘仲的儿子。公元前195年,刘邦封他为吴王,在赐与他诸侯王印后,发现他有反相。什么是造反的相?估计谁也说不清楚。以我的理解,肯定是刘邦看到侄儿贼眉鼠眼的样子,不像有些长的一脸正气,就觉得这人靠不住。这和我们平时与人打交道的感觉是一样的。然而王印已经发了,不好再收回,只好拍着刘濞的背说:“有望气的人说,五十年后东南有人要造反,莫非是你吗?大家都是一家人,以后千万不要搞事情!”刘濞赶紧磕头说:“不敢”。


刘濞这人虽然人长相有点歪,不正气,但搞经济建设却是一把好手。他来到吴国,就在境内大规模采铜矿铸钱,所造钱币叫“吴钱”,后来他在造反的时候还说:“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意思就是说,他造的“吴钱”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除了造钱,他还用海水煮盐,销往各地,财源广进。有了这两大支柱产业,吴国迅速富强起来。当时著名的辞赋家枚乘来吴国做客,眼看繁华富足景象,感慨说:“夫吴有诸侯之位,而实富于天子。”国家有钱了,刘濞不让老百姓交税,“百姓无赋”;他还要每年一度定期去“存问茂材”,慰问知识分子,给底层的老年人、低保户发慰问金。可见这里简直就是小康社会了,所以老百姓都很拥护他,愿意听他指挥。


虽说刘濞已经财大气粗,但家门却有一桩不幸,那就是他的太子刘贤被汉文帝的太子刘启给打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史书记载,孝文帝的时候,刘濞的儿子刘贤和刘启在长安下棋。估计是刘贤仗着家里有钱,所以下棋的时候对刘启这个皇太子很不尊重。后来两人因为争一个棋路,竟然打起来了,结果刘启抓起棋盘一下就把刘贤给砸死了。刘启砸的这一下,彻底把刘濞的小心肝给砸碎了。不过刘濞和汉文帝刘恒都是堂兄弟,而且刘恒又是汉朝一哥,所以即使自己家儿子被砸死了,也只能忍气吞声。不过刘濞忍归忍,气还是要生的。当时吴太子刘贤被打死以后,汉文帝还派人把刘贤的尸体送去吴国归葬。结果刘濞不收,还讲了句气话,说:“死在长安就葬在长安,你们把尸体送过来干什么!”于是汉文帝只得派人把刘贤拉回去葬在了长安。


刘濞自儿子死后,一直以生病为由,多年不去京城朝见天子。按照汉代的《朝律》,诸侯王每年都应当入朝,春天在正月去,叫“春朝”,必须诸侯王本人去;秋天在八月去,叫“秋请”,可以派人代替自己去。不按期入朝觐见,属于“大不敬”犯罪,依法当诛。文帝也猜想他是因儿子之故怀恨在心,借故不朝,也就没追究他。后来干脆给刘濞赏赐几杖(指坐几和手杖,皆老者所用,古常用为敬老者之物。),作为对老同志的特殊荣耀,特许他不必入朝觐见。对于文帝而言,他肯定是这样想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嘛!你儿子被我儿子打死了,现在我待你也不薄啊,以前的恩怨也就一笔勾销了吧!他想用这种方法来感动刘濞。刘濞确实也被感动了,所以在整个汉文帝时期,刘濞都没有起兵造过反,只是一门心思在家里造钱煮盐,闷声发大财。不过这种稳定的局面随着汉景帝的登基而被迅速打破。



[责任编辑:文佳琦]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