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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院台湾政策法案
美众院台湾政策法案出台,法案对台军事及国际关系支持明显呈现以台制华的趋势,对我国国家安全形成了危害,对我国的国家内政形成了干涉
据悉: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委员会1日通过《2013台湾政策法案》,条文规定提高台湾与美国高层互访待遇及提供多项防御需求。美国众议院外委会主席罗艾斯强调,将全力协调参议院完成立法。该法案由美国联邦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于当地时间8月1日通过,由美国共和党籍议员罗斯雷提能提案,22位议员联名签署支持。法案规定,美方应鼓励美国和台湾高层互访,允许双方官员在所有美国政府部门办公室会面。法案还规定,授权美国总统同意出售4艘“派里级”导弹巡防舰给台湾,“增强台湾国防实力”。美国总统接受台湾对F-16C/D战机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美国会做简报,提交各项攸关台湾安全事务的报告。法案同时增订,美国贸易代表全面利用“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咨商机会,并在适当时机寻求与台湾进行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另外,报道还称,除了支持台湾加入国际民航组织(ICAO)外,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应发挥影响,确保“台湾参与多个联合国相关组织”。 ,“以台制华”是美国遏制中国和平发展的主要手段。美方行径严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原则,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和中美关系。
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对别国进行干涉,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政与外交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别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互不干涉内政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要求。任何国家都有自主地选择本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文化制度的权利,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以政治、经济或其他方式,强迫他国屈从于自己的意志;任何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直接或间接干预他国的国内事务和外交事务,既不允许武装干涉,也不允许政治干涉、经济干涉、文化干涉乃至人权干涉;任何国家不得组织、协助、煽动、资助目的在于颠覆别国合法政府的组织或活动。
虽然美国表面上表示不干涉我国内政问题,但是美国对台的法案明显显示了它的用意,从另一方面支持台独行为,是对我国国家安全和主权完整的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