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九月不只是金秋,还有中秋节和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在大休之前,周末也是不容忽视的好日子,周五的意义你懂的,笔者也和你一样期待。在此之前,我们的每周热点事件盘点又现身了,法律解读新闻,一定会给您不一样的感受。被摧残的心智逐渐强大,笔者在各种各样的悲剧中又华丽丽地满血复活,只是有些敏感人员,就属于血气太盛,居然把魔爪伸向了四岁的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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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饥不择食”吧
事件回顾:
官员性侵4岁幼女
9月6日晚,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涉嫌强奸4岁幼女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大关县委已对其免职。
据了解,2013年8月24日22时08分,大关县公安局翠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2009年出生的女童可能遭到性侵犯。接警后,大关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1963年出生)涉嫌强奸。8月24日,云南大关一名年仅4岁的幼女小玉正在街边玩耍,遭当地官员郭玉弛强行掳至家中性侵。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玉处女膜完整,但阴道口有破裂并有出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邦点评:
简直禽兽不如
年仅4岁的小女孩,他怎么下得去手。男人用下半身思考,可是要有起码的原则和底线,郭玉驰这种行径连人都不算,更何况官员。刚刚会说话,跑步还欠利索的幼小女童,就这样毁在了郭玉驰的手上。处女膜还在,可她的安全感没了。在她幼小的思维力,会怎么看待男人?恐怕她的一生都会笼罩在性侵的阴影中,永难痊愈。
法邦普法:
强奸幼女的量刑
郭玉驰强行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
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幼女刚满4岁,郭玉驰犯罪情节恶劣,又是官员知法犯法,理应重判。笔者猜测他的量刑应在七年左右。
笔者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年轻人,实在是无法理解这种五十来岁的老男人怪异的性取向。也许是女童无法反抗他衰老力竭的身体,也许是幼女不懂得嘲笑他的阳痿或早泄,也许是他纤细的生殖器只能去找女童做匹配,也许是他曾经被女人戴了绿帽子所以对女性怀恨在心。总之,官员心、海底针,除了国家几乎没人能治他。但是笔者以为,下面的这种生物是个好东西,它内敛强大做事果决,实在为搭档堕落官员的上佳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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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来看看是什么鱼口味这么重
事件回顾:
切蛋鱼侵入巴黎
英国媒体5日报道,一种类似食人鱼,但喜欢咬男性私密部位的“切蛋鱼”惊现巴黎塞纳河。
这种鱼最近相继在瑞典、丹麦和法国被发现,令人担忧它会在欧洲水域蔓延。这种鱼学名锯腹脂鲤。这种鱼的恐怖之处在于它们喜欢跟随游泳的男性,并咬掉其睾丸并吃掉,因此又被称为“压蛋鱼”。对此有专家担心其会在相关水域蔓延。今年8月,人们首次在丹麦和瑞典之间的厄勒海峡南部海域发现了一条21厘米长的“切蛋鱼”,当地政府随即警告男性禁止在相关流域裸泳。英国专家分析称,“切蛋鱼”可能是由一些喜爱饲养奇异鱼类的人当作宠物从南美带到欧洲的,但这种鱼的体积会迅速增长,一般的水族缸无法容纳,主人只好把它们放生,结果无意中促成“切蛋鱼”在欧洲河流生长繁殖。
法邦点评:
好惊悚好惊悚
野外游泳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可被“切蛋”,还是闻所未闻的。广大男性朋友们无不恐惧退缩,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情,一旦被切蛋鱼“切蛋”,可是有性命之忧的。既然写不出史记,还是别学司马迁了。这种鱼也是真够损的,做事这么绝,让笔者不禁怀疑它们是否是被负心女子的怨念。“不给我幸福生活,就不让你有性生活”!假如没有附体嫌疑,这鱼就是爱吃“蛋”,那它的口味也实在是太重了。
法邦普法:
禁售食人鱼应列入法律
食人鱼是危险物种,为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在中国造成灾难,应该把相关禁忌列入法律。
外来物种的入侵中国有有意引进、无意引进、自然飘落三种方式。最值得警惕和重视的是有意引进,因为这些引进在短时期内可为一些经济团体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丰厚的利润。还有一些人生物安全意识淡薄,缺乏科学知识与信息,盲目引进外来物种,不对引进的外来物种进行生态风险评估,造成了外来物种可轻易侵入中国的现象。
专家们指出,中国应尽快从法律层面禁止食人鱼的入侵,建立、完善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生态安全机制,公布禁止外来物种准入的名录,以维护中国的生态安全。
刚才的那位伟大官员呢?就是强奸幼女的那个。判刑神马的太轻松了,切蛋鱼先生才是你最好的归宿。你们一方有困扰一方有需求,各自解脱完美解决。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伙伴、好搭档。切蛋鱼其实可以作为对付强奸犯的利器,一犯强奸立即切蛋,估计就没人敢造次了,只是恐怕梦鸽就会疯了。李家公子的案子究竟还能不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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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这位英雄母亲
事件回顾:
梦鸽:错的是社会
梦鸽仍在为涉嫌强奸的儿子李某某奔走。近日,她表示儿子没有强奸,是对方敲诈勒索,表示“儿子没错,错的是社会环境”。
据报道,8月31日梦鸽接受访问,称儿子“掉进陷阱”。她回忆称,曾收到自称是受害者男友发来的短讯,要求私了否则报案,但儿子否认强奸,说“只是玩玩而已,给了钱”,她选择相信儿子。“法官都失足何况孩子?”梦鸽将案件归结为社会环境影响和孩子交友不慎:“上海的4个法官还是成年人,非常优秀的干部同志们,都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失足了,孩子们怎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而针对两年前李某某打人事件,她说:“其实只是他参与了,矛头对准了他,就像现在的炒作舆论一样,把所有矛头焦点对准了我的孩子,造成了这样一个社会影响”。她说儿子是“忠厚仗义的纯净孩子”,在她眼中儿子永远是闪光的。
法邦点评:
中国好妈妈
有这样的母亲,不犯罪更待何时?社会有错,可不是每个孩子都会强奸别人。如果父母是对的,孩子则会在复杂的环境中更加坚强,而父母的纵容则会把孩子推向更加罪恶的深渊。梦鸽仍然不知悔悟。即便社会有错,可是杀人能怪人家皮太薄吗?撞人能怪路人走太慢吗?强奸能怪社会?这实在是胡搅蛮缠得让人无话可说。
法邦普法:
轮奸的量刑
李天一等五人强行与一名女人发生性关系,已经涉嫌强奸罪。
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五人轮奸,属于法定的情节严重。犯人已成年,量刑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是梦鸽多方奔走,五名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势必不会太重。
从未成年人到轮流性行为,受害者主动挑逗,蓄意卖淫,短信勒索。到把五个孩子坑了,睡觉没参与。求你了,别再审了,再审,天一就是无偿主动捐精,再审天一就变成十大杰出青年了。有梦鸽这样的“好母亲”,李公子是想不当十大杰出青年都难。如此忠厚仗义纯净的好孩子,拜托你们都不要再黑天一了,天一还这么小,大家应该给他一个重新投胎、重新做人的机会。他李将军的儿子而凑一小堆人去轮奸,而有的平民孩子竟被狗活活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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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看,信不信俺咬死你”
事件回顾:
六岁女童被恶狗咬死
近日,兴平市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六岁的女童被一只重达80斤的恶狗活活咬死。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对这条狗开枪,这只大狗在身重6枪后才倒地身亡。
据悉,6岁的果果吃过午饭后,和几个小伙伴儿出去玩耍。不想村里的一只大黑狗挣脱了绳子,窜到街上。果果不幸被狗撕咬致死。孩子死亡后,邻居们迅速报警,兴平市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医院了解情况。当这个小女孩儿的外婆得知此事后,因过于生气,也撒手人寰。在此特别提醒,家长要看好自己的小孩儿,另外相关单位和社区要加强狗的管理,杜绝狗伤人的事件发生。
法邦点评:
太悲惨太悲惨
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可是这样的事情却每天都在发生。又一朵祖国的花朵惨遭毒手,这一次不是天灾不是人祸居然是恶狗咬死人!孩子的父母去哪里了?他们外出去赚钱了。可是当他们赚钱回到家,发现自己的女儿和孩子的姥姥全都撒手人寰了,他们是否会后悔自己为了赚钱,却没能陪在她们身边?
法邦普法
什么是动物侵权
狗咬死人,是狗的错吗?是,但是狗无法承担责任,更何况伤人的狗已被打死。难道果果的命案就无人担责吗?有,那就是狗的主人。作为恶狗的饲养者,没能看好狗,致其咬死女童,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果果无错,悲剧的发生全是由于恶狗的主人疏忽。因为狗主人的疏忽,才导致狗挣脱项圈咬死果果,恶犬的主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现在很多农村由于青壮年都出外打工,留下小孩儿和老人留守家中,这个时候特别要注意小孩子的人身安全。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被恶狗活活咬死,不知道承受了多大的苦难。希望地方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也许有人会问:城管呢?城管能掀摊子打小贩,小女孩被咬死的时候他们干吗去了?要知道,城管是“城管”,不是“村管”。有的官在强奸小女孩,有的官在帮儿子洗脱罪名,城管自然也很忙,他们还得强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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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完胜解放军以后,城管的形象越发高大了
事件回顾:
城管强拆军区大院
9月4日下午,青岛崂山石老人村,上百名城管围堵“军区大院”警卫室,欲对卫兵岗楼进行强拆。起初一名城管欲冲进营区被阻止,继而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最终城管调用挖掘机,岗楼被强拆。
法邦点评:
世界已经不能阻止城管了
城管早就被妖魔化了,他们是妖魔一样无所不能的存在。他们有力量、有魄力、有后台,他们是最无敌的团体,而且各个是精英。他们肩负着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他们以丧心病狂的狠辣做派闻名天下。城管对战解放军,还是城管完胜。城管再一次证明了自己,只要城管想,就没有拆不了的楼,就没有扫不平的街。可见城管之威武实在是无人能及。
法邦普法:
强拆应列入法定罪名
城管如今已经强拆到了解放军头上,希望可以能引起国家的重视了。
长期以来,人们把非法征地、暴力强拆看成是侵犯了国家对土地的管理秩序,非法征地、强拆不过是侵犯了国家对土地的管理。而众多公民对非法征地、野蛮强拆进行坚决抗争,甚至不惜以自焚来阻挡强拆的进行。因为土地房屋是他们安身立命的财产,失去了土地和房屋,他们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生活财产。
虽然我国的刑法对非法征地和暴力强拆的处罚没有明细的法条,但非法征地和暴力强拆就是对公民财产的侵犯,是对公民财产的抢夺。
因此,为有效地打击非法征地和暴力强拆行为,将暴力拆迁者绳之以法,笔者认为,制定相关的刑法“强拆罪”法条也很有必要。
城管完胜解放军,壮哉我大天朝城管!城管每天都在实战,军人现在只能救灾。要知道保家卫国以后还是得靠城管。城管是多么威武的存在。网友感叹收复钓鱼岛无忧,笔者认为统一世界都指日可待。有我大天朝城管镇国,我们中国人民有什么好怕的?
结语:
因为没有人跟我玩,笔者表示很郁闷,结语不想多说了,大家自由联想吧。就地解散,下周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