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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帅地铁司机走红
最帅地铁司机走红,大家纷纷感叹:简直是开往春天的地铁,顿时觉得地铁不那么挤了!虽然他的工作是地铁司机,但他同时还兼职模特,这也是他的愿望和爱好。最近新闻媒体不断爆出有关该名地铁司机的各种信息,是否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呢?
近日,一组“最帅地铁司机”的照片迅速在网络蹿红,遇到他你会发现自己爱的不是白马王子,而是开车的司机。最帅地铁司机名叫孙佳琪,80后,照片中的他有着俊美的外貌,白皙的皮肤,瘦削的脸庞和迷人的微笑,迷倒了一大片女生,许多女网友甚至组团去坐地铁。
隐私权如何保护
该地铁司机的隐私权是否被侵害呢?我认为只要没有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就不构成侵害隐私权。
《民法通则》颁布后,关于隐私权的研究逐步活跃起来,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隐私权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和界定并渐趋统一。对隐私权的定义,除隐私权的主体略有不同外,对隐私权的客体及内容则无太大分歧。
学者们认为,隐私权的客体包括:
1、身体秘密。指身体隐秘部位即生殖器官和性感器官、身高、体重、健康状况、身体缺陷等。
2、私人空间。即个人住宅及周围居住环境、私人专用箱包、日记等。
3、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恋状况、家庭住址、电话、收入情况等。
4、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如日常生活、社交、性生活等。
隐私权是一项绝对权,义务人须有不作为的尊重义务。侵权行为主要有:
1、侵扰。指未经他人许可或法律特许而侵入他人的隐私领域。如窥视他人夫妻生活、窥视妇女洗澡等等。侵扰是一种积极了解他人隐私的行为,不需以传播为要件。如果是权利人自愿告知或是行为人被动了解、无意中得知,则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扰。
2、非法公开。即对已知的他人隐私加以传播。公民的隐私虽然属于客观事实,但公民不愿意他人知晓,任何人不得使之公开为大多数人知晓,从而使权利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失去生活的安宁和平静。
如果地铁司机认为自己的隐私权被侵害,甚至影响到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网站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并且请求赔偿。(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