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功权被正式批捕
王功权被正式批捕,又一网络大V被抓。近日在网络严打下,各个大V都表示日子很不好过。
据悉:9月13日,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传唤,当晚,王功权家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签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9月18日,中秋节前一天的早晨,代理律师陈有西在北京第三看守所见到了王功权。据陈有西介绍,王功权在看守所这几天的状态比较好,受到了文明对待,“王功权原来血压比较高,警方对此也比较关照”。陈有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会见期间,王功权对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对其指控不成立,王功权表示自己没有犯罪目的、没有任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更没有造成相应的犯罪后果。
目前,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2013年10月20日20时,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正式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批捕,那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如何认定呢?
构成
1、罪体
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行为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客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
2、罪责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人数多或者时间长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者行为手段恶劣的等。
处罚
根据刑法第29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王功权表示自己没有犯罪目的、没有任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更没有造成相应的犯罪后果。但是现在身在牢狱中,只能希望事情的发展和自己想得一样。(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