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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孝子杀母”案检方不起诉 最大的社会悲剧(图)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东莞“孝子杀母”案检方不起诉

东莞“孝子杀母”案,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东莞“孝子杀母”案母亲未死,而最终,检方也决定不起诉。试问如果起诉了是如何?儿子入狱甚至获死刑,而母亲也将因无人照顾饿死在床榻上。那个时候检方会扮演什么角色?社会在扮演什么角色?二十年的压力和痛苦全部由杨某承担,而国家却只需要再他无力承担杀母后喂给他一颗枪子。那将是什么样的社会?

而东莞“孝子杀母”案最终检方不起诉,相信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除了这个无奈杀母的人,再也不会有人或机构去管那个瘫痪在床的老太婆。起诉了东莞“孝子杀母”案的行凶者,就等于同时杀了他的母亲。那么法律是保护了受害者还是充当了真正的刽子手?没有人能说清,却还是要遵从着既有的规则去执行。而东莞“孝子杀母”案检方不起诉,无疑是一种进步,尽管这种进步的背后,依然是辛酸的社会现实。

法律的作用从来不是保护,而是遏制那些违反了国家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是管理者的武器,保护得却是统治。或许对于目前的社会来说,民不聊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秩序的保持。否则,多少个没有饭吃、没有学上、没钱看病、坐等死亡,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悲惨贫民们,为什么没有人去管?而那些因为没钱给孩子治病去抢银行、没钱治自己的绝症去骗社保、没钱养活家人去杀全家然后自杀的人,却要因为自己的“罪行”去坐牢?

4月3日下午4时30分,在东莞市厚街医院急诊科,一对母子紧紧相拥,儿子不时亲吻母亲额头,细心地为母亲按摩手部。这位儿子,正是此前备受媒体关注的“孝子杀母”案中的孝子杨某。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过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杨某不起诉,3日下午向杨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重获自由身的杨某,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了仍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张彩娣。“想回家”,这是张彩娣见到儿子后唯一一句话,而这也是杨某目前最想做的事。

检方不起诉的理由

检察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而且他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是犯罪中止,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应当减轻处罚。又因杨某在知道朋友已经报警的情况下,选择留在出租屋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不起诉。

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许茂对杨某进行了检察训诫。在此过程中,杨云仍低垂着头,默默无言,每当许茂提及其姓名,才郑重地应答并点头。

许茂训诫表示,杨某要明白自己所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这是刑法中最重的罪行之一,要予以严厉惩处,而且动手杀害的是自己亲生母亲,在一般情况下是罪加一等的,“假如你再用力一些,也许你母亲就救不活了,你也就永远见不到她了,你不仅要受到法律惩罚,更会愧疚一辈子。”

“但考虑到你多年来独自一人边打工边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确实很艰辛、很困难,也体现了你的孝心。”许茂称,想用这种极端方式让自己和母亲解脱,这是

“我们希望你能勇敢地站起来,积极面对生活,面对人生,好好照顾母亲。生活中的困难,我们都会尽量给你帮助和支持的,但你自己首先要有信心和勇气。”许茂问:“你能不能做到?”此时,杨某用最大的声音回答:“能做到!”

东莞“孝子杀母”案就此宣告结束,但是它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却并没有得到解决。好多的问题,我们想不通啊!三千万的赤贫人口,难以想象他们过得是什么日子。难道人命真的如草芥?没有了“人命”,国还是国么?(法邦网)

[责任编辑:田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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