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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无论对于吸烟者还是二手烟民都是非常有害的。因此,对烟草的宣传手段上进行一定的控制,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对于预防新的烟民加入吸烟大军不失为一种方法。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据报道,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这是时隔近20年的首次修订,提交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涉及多个社会关注热点,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和场所作出更严格的限制,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进一步规范,增加专条对垃圾邮件和短信等予以禁止,明确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每处重要修改几乎都成为分组审议讨论的焦点。
“关于烟草广告请先回答我三个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翻译成中文是全面禁止还是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在哪些情况下允许烟草广告?为什么我们不能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严以新委员向法律起草人员接连提问,会场讨论气氛愈加热烈。在听取起草人员的回答后,严以新委员表示,支持“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
我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知名合同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同部主任,史剑琴律师表示,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对于广大想戒烟的烟民来说可能是个好消息。但是,烟草广告对于广告经营者和烟草经销商来说实质上是一种合同的关系。如果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后,广告经营者和烟草经销商就需对该广告合同做一定的了解,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排解烦恼是大多数烟民吸烟的借口,但是吸烟真的如其烟盒上标识的“吸烟有害健康”一样,会给烟民的身体造成损害。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全民健康广告做起。(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