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要小伙让座猝死
尊老爱幼是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可如今,河南的一位年轻人,不仅在公交上没有给老人让座,而且在争吵的过程中,还把老人给活活气死了。
9月9日,郑州市一辆919路公交车行驶至中原路秦岭路路口时,车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车上乘客称,老人患有心脏病,之前曾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
据了解,老人当时和一个坐在车厢后门口座位上的小伙子发生了争执,争执内容大概是老人让小伙子让座,而小伙子没让。两人在争执时互相辱骂,老人还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不过小伙子并未还手。
之后公交车长予以制止,随后小伙便下了公车,但老人并未坐下,情绪依然激动。在行至市中心医院站时,老人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急救人员介绍,没有发现老人身上有外伤,老人猝死应该与心脏和脑血管突发病有关。
意外事件的规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让座本来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情,可如今,却为此发生了一出人间悲剧,老人就这么含愤离去了。希望每一位年轻人都能引以为戒、将心比心,想象一下如果公交车上的老人是自己的亲人,你会怎么办,让还是不让呢?(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