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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恋后用GPS定位掐死女友
一名未婚男子失恋后,采用在网络上购买的追踪器,竟将一名已婚女子活活掐死在床上。女子被掐死之时她的三岁儿子正睡其身旁。该名男子究竟为何要掐死他人妻子,难道又是为情所困?
今年9月29日上午7时许,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一农妇发现27岁的女儿李某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嘴唇发紫、鼻梁、脖颈处有明显掐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嫌疑人为桂某,桂某与李某保持婚外情关系长达三年之久。原本两人想要结婚,却因李家人索要礼金太高产纷分歧,于是桂某产生歹意。
9月26日在网上购买了一个GPS定位仪,他之后把这个定位仪装在死者上下班所骑的电动车踏板下,来跟踪死者的行踪,来确定死者是否回家,待她回到家之后他伺机作案。9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桂某翻墙潜入死者李某家中,趁其熟睡将其掐死。
据犯罪嫌疑人桂某称,因为太爱李某,一时冲昏了头脑,非常后悔,当时喝了一些酒就没想这么多。目前,犯罪嫌疑人桂某被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涉嫌故意杀人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桂某口口声声称“太爱桂某”,却因礼金问题意见不合,残忍将其杀害。这爱的代价是不是太重了点。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对方过得好吗?桂某的行为正好证明了一句话“我爱你,但我更爱我自己”。(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