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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职员遭袭胸
日前,宝鸡某银行女职员被宝鸡市某科协干部醉酒袭胸,并大言不惭的反驳“我强暴你了?”。目前,宝鸡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11月8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宝鸡市科协干部醉酒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姜城支行办理业务时,强行抚摸一名银行女职员胸部。但张某称,自己与对方有些身体接触,但没有抚摸其胸部,事后已道歉。宝鸡市科协表示,张某系该单位副主任科员,目前,宝鸡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受害者丈夫赵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在10月11日下午3时左右,醉酒的市科协干部张某在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姜城支行理财单间休息,期间妻子刘某进理财单间接水时,张某就从左侧扑过来并伸手摸其妻子的胸部。在其他银行员工赶来看到情况后,迅速将张某拉开,刘某当场指责张某道德败坏的行为,而张某在众多围观人的情况下说“我强暴你了?”,在劝阻无效后,银行工作人员于是报警,随后警察将张某带到派出所。
猥亵妇女,如何判罚
该科协干部为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公然对银行女职员袭胸,侵犯其身体的隐私部位,对其造成精神损害,应当视其行为为猥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猥亵妇女是违法行为,应受到治安行政处罚,并处于15日以下拘留和罚款。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提示,猥亵妇女,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应从重处罚。
如今侵犯妇女权益的事件频发,因此,广大的妇女一定要对别有用心之人有相当高的警觉性,防止他们将魔抓伸向自己,以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