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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高速路倒车致追尾
大巴高速路倒车致追尾,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大巴内多名乘客被甩出车外。我们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有很多禁忌,而在高速上随意停车是被不允许的,更别说是倒车了。那样很容易引起追尾,而且后果也难以想象。
8月2日上午九点55分,在金丽温高速丽水段往金华方向的岭互通处,浙江温州一旅游大巴主线倒车致追尾,追尾车一半挂车。半挂车侧翻,并导致半挂车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而大巴车中也有多名乘客被甩出车外。事故中受伤的人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所谓基本事实清楚,是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造成何种后果,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联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所谓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是指对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都有证据子以证明,证据与事实之间能够相互印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