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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南航机长淡定迫降
飞机故障是飞机飞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的麻烦事,因此,机组人员,尤其是机长的作为就显得极为重要。日前,一位南航机长从容应对飞机故障,拯救乘客于危难的事迹,让不少人为之点赞。
双十一的前夜,南航CZ3739航班从珠海直飞北京途中,突遇发动机机械故障,但是机长那句“本人经过严格的训练,有能力控制好状况,有能力将大家安全送到陆地上”,让200多位乘客在绝望中安静了下来。最终,航班紧急迫降广州白云机场,且无人员伤亡。昨天,这位机长收获了满满的赞和掌声,被网友们誉为“中国最美机长”。对此,他面对记者,也只是淡淡的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截至昨天发稿前,南航CZ3739航班迫降事件,还在调查中。但是,执飞这个航班的机长已经成了网络红人。“@Ophelia_影子d狂欢”表示, “机长真心淡定,大气,有格调,‘我有能力带大家平安着陆”,危机时刻听到这种话未免也太令人安心感动了…… ”
“@HanwenBi” 感慨,“看到这则消息,深感机长的技术和胆略是非常棒的,堪称空中英雄,同时,让我们经常乘坐飞机的人信心倍增。好样的,中国航空!”
民用航空器致害的责任承担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不可抗力可作为一定条件下的免责条件,具体来说,包括如下两项规定:第一,针对航空运输期间的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规定了“战争或者武装冲突”可以免责。第二,针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规定,“损害是武装冲突或者骚乱的直接后果”的,经营者可以免责。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在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中,受害人也可能是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旅客。此时,实际上存在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实际上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请求权。
飞机的事故的出现,或许不可避免。但是,只要机组人员和乘客能同心同德,共抗风险,那么避免事故造成损害,还是很有可能的。因此,最美机长确实值得大家点赞,也值得更多的同行学习。(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