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钱没写欠条
赵女士给夏先生转账6000元,她称是借款要求夏先生返还。夏先生则说是合伙办茶馆的出资。据悉,因双方均拿不出证据,密云法院判决此款为不当得利,由夏先生返还给赵女士。
2014年1月24日,赵女士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将6000元汇入夏先生的银行账户。赵女士称,夏先生以急需资金交纳房租为由,向她借款6000元,当时没有出具借据。她多次索要未果,故起诉要求夏先生返还借款及利息。夏先生称,该款是赵女士自愿加盟其经营的茶庄的费用,不同意返还。
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双方各执一词。夏先生取得该款却没有合法根据,应当返还赵女士。判决后,赵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
![]()
何为不当得利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郭延虎律师说,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
②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借钱不写欠条常有发生,双方的纠纷往往也没有证据证明,法院判为不当得利也有一定的道理,提醒大家,以后关于借贷还是要保留证据以免造成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