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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瓜子二手车的这句广告,很多人应该都听过。但最近它摊上事儿了:罚款1250万元。原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遥遥领先”缺乏事实依据,要求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尽管瓜子二手车表示不服,迅速申请行政复议,但“翻身”却没那么简单。事实上,在创办后的一年里,“瓜子”成交了8万辆二手车,而一个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成交量就超过了40万辆,另外一家友商的交易量也超过了9万。无论怎么比,“遥遥领先”都很难站得住脚。而类似自吹自擂,该公司的操作还有不少,“全国领先”此前已挨过罚,“行业冠军”“一路超过”遭遇过主管部门的封禁。
当然,以吹牛促营销,并非瓜子二手车的“独创”。当年的乐视,实际单月卖出25万台电视,销售量连行业前三都没能入围,就胆敢自夸单月售出71万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电视厂商。一些手机公司也沉迷于“刷单”“造量”,闹出“一个订单买100部手机”“几百个评价都用雷同的图”等笑话。尤其是互联网行业,层出不穷的宣传花招愈演愈烈,风气愈来愈坏。有的还形成了某种默契:竞争对手互相不点破,共同提高行业门槛;风险投资帮着吹大融资额,以便股权卖高价。
世上营销方式千千万万,为何如此多人都爱这一招,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屡禁屡犯?还是骨子里的流量崇拜在作祟。互联网公司,无论是投资估值还是股价薪酬,几乎都与打开率、使用时长、活跃度等数据挂钩。在资本对业绩的强烈渴求下,公司在数据上动手脚是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方式。
打击互联网广告“夸大宣传”势在必行。过去,互联网广告业面临着取证难、监管难,许多处罚犹如“毛毛雨”,一定程度上给了其泛滥的空间。此次,四个字违法重罚一千多万元,无疑亮出了有关部门的监管态度。愿这样的监管再多一些,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可以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