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陈女士的父亲年事已高,因身患疾病,不能独立进食。2018年7月18日,陈女士将老人送进了位于省城合肥新站区的九久夕阳红新站瑶东老年公寓生活,并与老年公寓签订了协议书,委托老年公寓对老人进行照顾服务,服务费用为2880元/月。同年10月10日17时许,老年公寓的护工叶某在给老人喂白米粥,在快喂完的时候,突然发现老人呛了两声,叶某让其他护工喊院长和医生来。
院长和医生等人赶到现场,对老人进行掏食物、吸氧、心肺复苏等抢救。同时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120急救护车赶到,医生给老人进行抢救后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救治。遗憾的是,老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傍晚身亡。死亡原因为:窒息(食物残渣阻塞气管)。 事发后,老人子女与老年公寓进行了交涉,并将该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老年公寓辩称,本事故不能排除死者自身的原因,不应当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瑶海区法院审理认为,老年公寓在对陈女士父亲进行老年护理服务时,因其工作人员叶某给老人喂白米粥时,白米粥堵住气管致其窒息,叶某是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叶某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老人受伤害而死亡,应由老年公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该老年公寓赔偿老人子女损失共计19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