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化学家投毒杀夫
北大女化学家投毒杀夫,犯罪工具又是铊?就像当年清华才女被人投毒一样,这次的凶器又是铊。看来铊这种毒性极强的稀缺性化学元素还真是害人不浅!
据悉,在纽约的必治妥施贵宝制药公担任10年化学师李天乐被指控用从公司拿到的具有强烈毒性的重金属铊谋杀了39岁丈夫王晓业。当时两人正在办理离婚,而李天乐不愿意离婚。检察官说,李天乐在丈夫的食物中投放了铊,致使其丈夫王晓业在2011年1月不治身亡。法院判决李天乐谋杀罪成立,终身监禁。
为何不判投毒罪
美国判处谋杀罪,甚至还要为谋杀罪设定等级,并以此作为量刑的依据。而我国《刑法》的罪名里并没有谋杀罪,而与之相似的就是故意杀人罪。李天乐以投毒方式致其丈夫死亡,依我国法律则当定为故意杀人罪而非投毒罪。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里的“投毒”是指向公共饮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投放能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的行为。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式怎样,也不论使用何种毒物,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而李天乐杀夫案的犯罪对象特定,并不是不特定人群,且投毒只是其杀死丈夫的一种方式,故当定故意杀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