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锤子哥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行为的立法保护

2013年07月12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锤子哥见义勇为

锤子哥见义勇为救人的事件广为流传。在洪水中他不顾自己损失投身救人让人称赞。在发生众多因人性的冷漠而致人死亡的悲剧里,锤子哥无疑是社会正能量的传递。我国鼓励并奖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2013年7月9日,一场意想不到的洪水冲到了都江堰安龙镇卉景社区,洪水中一个农家乐老板高志强不停往返救人,他的妻子见他救人不顾自己的安危,埋怨他说:“关你球事”,而他回答得更干脆:“你晓得个锤子!”网友赞其夫妇为“锤子哥”和“球嫂”。7月11日清晨6时,安龙镇的洪水退去,记者下午3时再次来到了安龙镇卉景村,又见到了感人一幕:因“锤子哥”高志强开的农家乐受损严重,10多名邻居来到他家,帮忙打扫。

见义勇为行为的立法保护

见义勇为是良好的道德风尚,是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思想觉悟驱使下进行的,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所提倡的。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是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更明确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无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收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并且公安部已起草了《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条例(稿)》,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确认以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目前,公安部正认真修改条例草案稿,争取早日报国务院审议。

2012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庄先、周晓光、薛少仙、邵峰晶、孙桂华、左延安、郑杰等240位代表提出8件议案,建议制定见义勇为法。代表们在议案中建议,尽快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法,明确见义勇为概念内涵、主体范围、救济程序等,建立健全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

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内司委赞同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奖励和保护。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地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抓紧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草案稿的起草修改工作,通过立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责任编辑:华玉桃]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