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
湖南临武城管被曝执法时打死瓜农的事件还为平息,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又起风波,城管暴力吃饭的行为时刻牵动着大众和媒体的视线!德阳城管、延安城管、临武城管、哈尔滨城管……各地城管争先恐后,可为什么争的不是“文明执法”呢?
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消息, 7月18日晚上7点左右,在哈尔滨街头卖西瓜的商贩吴伟又遭到了城管执法人员的一顿痛打,头破血流。在媒体记者就此事采访城管局时,该局局长及该局工作人员动手打记者,试图阻止采访。
城管打人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另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