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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乐福伤人事件
北京家乐福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又是精神病患者。继日前的朝阳大悦城杀人案后,昨日家乐福也发生了一起精神病人杀人事件。大家都知道,精神病犯罪在判刑的时候是有减轻情节的。连日发生的杀人事件都跟精神病人有关,是社会压力大导致人行为失常还是精神病只是罪犯为自己推脱罪行的借口呢?
7月22日11时40分许,北京马连道家乐福二层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嫌疑人被警方当场抓获。经初查,嫌疑人王某,男,1963年出生,北京市人。4名受伤群众已被送医,据目击者称,伤者包括一男一女2名成年人和2名学龄前儿童。
据相关报道,有家乐福员工称,事发前犯罪嫌疑人在二层购买刀具,拿票取刀后转身捅向身边的四名顾客。在场的售货员看到后一声尖叫跑去找保安。等带着保安返回时,四个人已被扎伤,嫌疑人持刀站着,刀还滴着血。随后保安将其控制,交由警方带走。经警方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有精神病史,于2012年9月5日被精神病院收院治疗,2013年1月11日出院。
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何认定是否在发病期间作案,由指定的有资质的部门作出司法鉴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是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