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广西计生局凶杀案致2死4伤,证实嫌犯有精神病。朝阳大悦城杀人案、北京家乐福伤人案、广西计生局凶杀案,近期的伤人、凶杀案怎么都是精神病干的了?精神病人出没的季节难道是夏季不成?希望家属和有关方面做好看管工作,减少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
精神病人在法律上是个特殊的群体,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事件回顾:
广西计生局凶杀案致2死4伤
据京华时报讯,昨天上午8点多,1名男子持砍刀冲进广西东兴市人口计生局办公楼,砍死2人、砍伤4人,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抓获,有精神病史,案发原因正在调查中。有消息称,该男子系因与计生局有矛盾导致采取极端手段,当地官方对此未正式回应。
法邦时评: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承担责任
一般人都认为,精神病人犯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事实上,我国刑法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三种不同的情况作了规定,并非任何情况下精神病人犯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1、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精神病是不是嫌家里太热了?
@转角撞伤残:强制引产就是杀孩子,就是杀人。计划生育政策赋予这种罪恶“合法性”,它本身就是罪恶。更大的罪恶是,它还引起人与人之间的仇恨,才会酿成这场悲剧。
@周丕东:近日,连续发生几件伤人的暴力事件,但几乎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如此下去,精神病医院能否承载?如此下去,是否要呼吁精神病鉴定的完全独立性?如此下去,是否要求对“非法贴精神病标签等同杀人”进行立法?今日保护他人,就是他日保护自己!
@撰稿人翟文龙:我更相信因强制引产而报复!
结语:
近期的几起精神病人伤人、杀人案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更加关注下这个特殊的群体,这是对病人的负责,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