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楼爆炸伤亡惨重
光明楼爆炸伤亡惨重,这场爆炸中,很多无辜的人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血肉模糊的现场画面看得人很心疼,爆炸发生的过程虽然很短,但它的危害力是不可想象的,一旦发生就没有时间采取措施控制它,而且爆炸对人所造成的伤害和冲击波影响的范围更大,损失也更严重,因此对爆炸事故的早期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7月24日早晨,北京东城区光明楼中街一座公交车站附近的蛋糕店内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21人伤亡。其中2人死亡,4人受重伤,15人轻伤。现场目击者说,蛋糕店的整扇窗户被炸没了,蛋糕店旁边另有早点摊,当时不少人在上班路上买早点。北京警暂时基本排除人为爆炸的可能性,北京消防部门也称,这一意外事故为燃气爆炸所致,消防员从现场内部转移出两个50公斤的液化气罐,目前火势已经基本扑灭,这是他们消防工作职责之一。
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修订后的《消防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这是《消防法》关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的原则规定。修订后的《消防法》关于其他有关部门的具体消防工作职责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规定了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二是明确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
三是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是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同时,《消防法》规定,“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