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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非法持有枪支 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认定(图)

2013年08月06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王林非法持有枪支

王林非法持有枪支违反了我国对枪支管理的制度,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我国立法禁止公民持有枪支,王林违法法律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近日,芦溪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称,“大师”王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芦溪警方立案调查。立案告知书下达日期为8月1日,告知书显示,芦西公安局认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办案机关为芦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认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耿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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