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朱令铊中毒案于19年后的今天重启,那一场旷世悲剧终于又一次昭著世人。二十年疑案再度浮出水面,昔日清华脱俗女孩坐弹古琴的姿态还清晰地印在见证者的心里,可是时间匆匆而过,昔日风发少年已经人过中年,却没能在朱令的记忆里留下一点痕迹。因为她已经傻了,全身瘫痪五官扭曲,变成一个智障而臃肿的中年妇女。“蒙难的清华之珠”沉冤至今未得雪,两次下毒毁掉朱令的人仍然逍遥法外,或许还家庭美满生活幸福。可是朱令,她已经死在了那个如花一般的年纪里,徒留下一副累赘的肉身在人间受苦。是室友?是哪个嫉妒的室友?是哪个丧尽天良的人把朱令摧毁成如今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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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朱令铊中毒案19年后重启
朱令第一次中毒征兆是在1994年11月,住院后病情得到缓解;第二次中毒是在1995年3月,朱令住院后,就是长达5个月的昏迷。朱令的同窗孙维在1998年8月被审讯8小时,最终没证据证明孙与案有关,孙维被警方解除嫌疑。2013年4月,随着复旦投毒案,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
19年前,因两次摄入致死剂量的重金属铊盐,让当时仅有21岁的清华女大学生朱令几成植物人。今年5月,朱令的表哥将案件委托给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春光。据李春光介绍,朱令的表哥和他是同学,曾共同就读于四川大学。
原来8月9日,李春光和另一位代理人张鹏将共同签署的《律师函》投至清华大学,正式对该校启动追责程序。谈到对学校追责,李春光表示,“朱令的家属还是希望校方能正视这件事,能和家属沟通。”李春光说,“首先是要求警方信息公开,这个目的基本达到了。” (来源:凤凰网)
法邦时评:
恶劣的故意伤害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朱令的存活生不如死。昔日的如花美眷已经黯然神逝。作案者手段极其残忍,两次的投毒让朱令险成植物人,虽被所谓救治“成功”,也让人无限痛惜。犯罪者两度犯案,不知悔改丧尽天良。依照我国律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作恶终有报
@海豚音浪:大家应对此案穷追不舍 直到凶手被缉拿归案 凶手插翅难逃!
@Lei_zhou:期待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心宿二儿:唉,但愿朱令顺心如愿。多无奈,人家不作为。 (
@上官吉他手:相信正义,加油
结语:
时评者不应有情,可闻者皆以落泪。那一张清秀纯净的笑脸和那一个五官扭曲面容呆滞的肥胖妇女差距实在太大,我难以认同。文明社会自古多沉冤,又有谁还记得,19年前,曾经有一个完美的女孩子,才貌双全,坐在清华大学的礼堂里弹奏一架黑色的古琴。她洁白娇嫩的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灵动,她面容纯美,出色的才华让师生交口称赞。又有谁还记得有一对苍老的夫妇,他们第一个孩子在北大落崖而死,第二个孩子在清华被毒害成废人。他们已经老了,痴傻的朱令还在给予他们最后的伤害和慰藉,他们脸上那像树皮一样粗糙的褐色皱纹勾勒的全是悲痛与沧桑。我愿有上天,我愿遵因果,我相信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