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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女子恋爱谎称23岁 闺蜜发现秘密被杀害(图)

2013年09月03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导语:42岁女子恋爱谎称23岁,闺蜜发现秘密,该女子伙同男友,将闺蜜杀害。网友们气愤的说道“这男的是不是盲人,看不清事实,及时女友谎称自己多年轻,也能看出来的啊,他们之间畸形的爱情,真是无可救药了。”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疯狂了,人们都无法用常态理解。

事件回顾:

42岁女子恋爱谎称23岁

去年春天,杨月在网上认识了网友郑刚。当时42岁的杨月向郑刚报了假名“琳琳”,还称自己刚23岁。两人见面后相谈甚欢,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杨月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谎言。不久,杨月通过朋友认识了“姐们儿”姜茹。慢慢地,杨月与姜茹关系越来越好,成了闺蜜。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姜茹得知杨月正以假年龄欺骗郑刚,便威胁杨月要揭穿她的谎言,除非杨月给她封口费。

面对姜茹的数次威胁,害怕失去男友的杨月一直谋划如何对付姜茹。杨月找来男友郑刚向其诉苦,称有个女的知道自己隐私并威胁要5万元钱,而自己的这些隐私要是让母亲知道自己就没法活了。杨月称自己没有5万元所以要整死威胁她的人,希望郑刚帮忙。最终,郑刚同意帮杨月。

二人多番商量后,今年1月16日晚,杨月在包里放了一把锤子,然后打电话约姜茹在哈市一小区门口相见。见面后,郑刚边骂边扑过去搂住姜茹。姜茹挣扎着问杨月:“杨姐,这是咋回事?”

此时,郑刚感到有些怪,便问自己的女友:“琳琳,杨姐是谁啊?”杨月发现事情要败露,就撒谎说姜茹喊的是别人。

随后,对女友充满信任的郑刚拿过女友递来的锤子,狠狠地向姜茹的头部砸去……见姜茹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二人转身就要往小区外走。就在此时,姜茹身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为了不留下任何证据,杨月回身将手机取走,还狠心地又向姜茹的头部补了几锤。

警方介绍,姜茹被发现时已经死亡。5天后,杨月和郑刚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杨月和郑刚两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捕。(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来源:中国网)

法邦时评:

伙同杀人怎么量刑

女子由于过度的恐惧,作出如此过激的反应,还拉上男友伙同捶杀闺蜜,真是让人无法理解,相信法律不会姑息他们无知的做法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伙同杀人依照我国刑法,共同犯罪属于加重量刑的一种情形。但是根据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会有量刑的区别。从犯是指辅助或者帮助主犯进行犯罪的罪犯。他在犯罪中不起主要作用。从犯依照刑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这男的也太好骗了

@不想奔3_還沒2夠:她男友这是眼病,得治啊!!

@张逸辰:图片是真的吗?总感觉这新闻是假的,不太相信有这样子智商的人,而且还全部凑到一块去了,你说这是有多巧啊,另外,这找的男朋友是盲人吗?高度近视到什么程度,才会相信这是24岁啊!

@哈利小百合:这男的也太好骗了。

结语:由于女子过度的防卫,伙同男友将闺蜜杀害,他们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邦网)

[责任编辑:王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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