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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之子仍在服刑
李刚之子仍在服刑,网传已被释放不属实。曾经因为一句“我爸是李刚”而火遍大江南北的李启铭,火的不仅是他的话,也火了他那个公安局副局长的爹。这似乎是“官二代”盛行的起始点,李启铭的嚣张气焰带出了之后许许多多的横行无忌。对于“我爸是李刚”,群众给予了极大的愤怒和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李启铭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近日,网传“我爸是李刚”事件的当事人李启铭已经出狱。7日,河北监狱管理局向记者证实,李启铭仍在监狱内服刑,未被释放出狱。9月5日傍晚,一条微博被许多网友转发:“知情人透露,原本被判六年的李启铭,已经于近日出狱。把在看守所的天数算上,其服刑也不过两年半。李启铭于2010年10月16日在河北大学新校区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并称‘有本事你们去告我,我爸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李启铭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并赔偿46万元。”这条微博还配了一张带有李启铭头像的照片,照片上文字与网帖内容一样。7日,河北监狱管理局证实,李启铭仍在监狱内服刑,未被释放出狱。
交通肇事罪李启铭被判刑六年
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内,两名河北工商学院大一的女生,被一辆汽车撞倒。据河北警方此后发布的消息,警方经对肇事司机李启铭采血并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为醉酒超速驾驶。其中一名陈姓女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同时也被发布在网上。有网友搜索出肇事司机李启铭的父亲叫李刚,时任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11年1月30日,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显然李启铭的情形被认定为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