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女子裸睡遭强奸未知,世上还有这样的妹子。不过更多的人对该女子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她肯定有那个心,才跟蒲某发生关系的,要不然不可能没感觉。邹某无疑构成强奸,但是在被害人半推半就时,施暴人该怎么认定罪责呢?
现实中的问题总大大超过了法律能概括的情况。如果一个女人本来答应和男人什么了,可是在进行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纠纷,于是她又不愿意了,前半截是没有违背妇女意愿的,可是既而发生的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那这算是“强*奸”,还是半“强奸”?只能放到具体案件中分析了。
事件回顾:
女子裸睡未关门被强奸后仍熟睡 险遭二次强奸
2013年8月29日凌晨,28岁的蒲某无意间发现隔壁出租屋的房门和灯都开着,一名女子下身赤裸躺在床上,顿时起了色心。为证实女子已经熟睡,蒲某试探着敲了四五下门,见没有反应,蒲某壮着胆子径直来到女子房间,轻拍女子的背部,“你怎么不关门啊?”“需要我陪你吧?”无奈女子睡得太死,迷糊了一下倒头继续大睡。
蒲某见状,赶紧关上房门,脱掉自己的短裤,对女子实施强奸。正当蒲某准备溜之大吉的时候,蒲某的室友邹某敲门,蒲某穿上衣服急忙走人。邹某见女子依旧熟睡,待蒲某离开后,正欲与女子发生关系时,女子被惊醒,看着眼前的陌生男子,女子大叫,邹某只得落荒而逃。女子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打电话报警。
事后,这名19岁的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平时有裸睡的习惯,那晚肯定是关上房门的,可能门锁后来弹开了。也许白天比较辛苦,当晚睡得太沉,以至第一次被强奸时迷迷糊糊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法制网)
法邦时评:
半推半就是不是强奸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在本案中,虽然女子在第一个犯罪嫌疑人施暴时没有发现,更谈不上进行反抗。但是纵观全案,具体分析,该女子主观上肯定是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据此,很难认定第一个施暴的人构成强奸罪。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妹纸你可长点心啊
@庄志明律师:裸睡可真不是什么好习惯哦!
@执着信念cc:女孩都睡这么沉?
@搜房杭州二手房网:裸睡无妨,但妹纸你可长点心啊…
@黑麦啤酒0914:简直是一派胡言,单身女人晚上一个人在家睡觉前第一就是关好门窗,拉上窗帘,再换睡衣!她是什么人啊!!!屋里进人都不知道???可能吗??
结语:
要正确认识法律,尤其是法律的缺陷。当法律有缺陷的时候,就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所以法官是活的法律,法律是纸上的法官。(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