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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姐姐雕塑 雕塑是否享有肖像权(图)

2013年09月29日  作者:耿雪飞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芙蓉姐姐雕塑

芙蓉姐姐雕塑,为何做得如此肥胖,是艺术家对芙蓉姐姐肥胖的无声抗议么?芙蓉姐姐发表微博称:雕塑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那么,雕像是否有肖像权?

近日“海南风情雕塑艺术展”亮相上海南京路五卅广场。此次雕塑展以海南岛的风土人情为主,展出海南雕塑家在不同时期创作的45组共计61件精美雕塑作品,其中包括清官海瑞雕塑和芙蓉姐姐的搞怪雕塑。

雕像是否有肖像权

芙蓉姐姐发表的声明中称其雕塑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那么,雕塑是否有肖像权呢?回答是否定的。肖像权是针对人身来说,雕塑是没有肖像权的。

肖像权包含公民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独占权和专用权。独占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肖像是否允许他人通过艺术再现的权利,专用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决定是否使用和如何使用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00条关于“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开的肖像”的规定,实际上只强调了公民肖像权专用权方面的保护问题,而缺乏对公民肖像权独占权保护的规定,同时在公民肖像权专用权的保护中,《民法通则》也只强调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的一面。倘若坚持既有的狭窄解释,将会得出未经本人同意,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就不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荒唐结论。因此,现有《民法通则》的规定属于法律概念外延过窄的失误,因而宜于作扩大理解。应当说,根据肖像权独占、专有的性质,未经本人同意,是侵犯肖像权的本质特征,而以营利为目的只能是侵犯肖像权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法邦网)

[责任编辑:陈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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